一、教学管理
1、执行国家学位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和学校、学院有关管理规定,熟悉研究生院和学院制定的各项研究生培养规章制度,在分管院长的指导下,组织安排、管理研究生课程学校和学位课考试,做好论文开题、答辩和学位授予的各项准备工作。
2、协助学校研究生院,组织本院研究生(学术型、专业学位)的学位授予权申请的材料准备工作。
3、组织对研究生招生专业和指导教师的审核工作;负责指导导师遴选申报材料的整理。
4、负责学院各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各项教学管理工作,包括招生、师生互选、课程教学安排、论文开题、中期筛选、中期检查、论文答辩等基本环节的各项教务管理工作。
5、做好基本教学档案的管理和归档工作。收集和保管学校、研究生院和学院颁发的有关研究生培养的文件,做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审核和签发工作,按照学校档案馆归档的类目做好各类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
二、日常管理
1、负责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以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学术诚信教育为重点的思想政治教育。
2、负责研究生党员的管理、教育、培养、发展、考核等工作。
3、负责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4、负责研究生的就业指导与推荐工作。
5、负责研究生的心理健康辅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