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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学院加强学风建设的系列规定和措施(试行)

发布时间:2008-03-16  作者:lit  点击次数:

学习是学生的天职,学风建设是学生工作永恒的主题,更是当前我院学生工作的焦点问题。时刻紧抓学风建设不论是对学院还是对学生都有益处,树立优良的学风是建设优良的班风、院风的关键和保证。树立优良的学风不是一日之功,而是一个长期的艰苦的系统工程。我院在总结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的过程中发现,我院学生的学风有明显的下降趋势,学院决定下苦功夫、花大力气全面加强学风建设,为强化观念,严格纪律,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我院特制定如下学风建设的规定和措施。

规定:1、 白天和晚自习时间原则上要求必须到教室学习,没有正当理由任何人不得在宿舍逗留。经学办批准者,可在宿舍学习,由学院自律会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2、 各班必须严肃课堂纪律和保证出勤率,班委和团支部成员轮流考勤,每周把考勤情况汇总一次并报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对本班课堂纪律和出勤情况漠不关心、知情不报、弄虚作假者,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一周内无故旷课1-2学时给予通报批评,综合测评减0.3分,无故旷课3-4学时给予院级.警告处分,综合测评减0.5分,无故旷课5-9学时给予院级严重警告处分,综合测评减0.7分,无故旷课10学时以上给予相应的校级纪律处分。

3、 严格请假、销假制度,病假、事假必须提前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之内须经年级辅导员批准,三天之内须经院副书记批准,三天以上须经院长批准,假满后及时销假。

4、自律会、学习部从各班抽出人选成立学风检查小组,每周一至周四及周日晚7:00-9:30检查宿舍。如果发现宿舍内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均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发现一次给予通报批评,发现两次给予警告处分,,三次以上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记入学生档案。

5、 班主任每周至少听课一次,抽查课堂纪律和出勤率。每两周与任课教师沟通至少一次,了解本班学生的学习情况,征求任课教师意见。在加强学风建设过程中,班主任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要求学生,并采取积极的措施及时督促检查学生。

6、早操和早自习及晚自习要求学生必须按时出勤,对不遵守规定者将按《学生手册》的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 奖学金、困难补助、勤工俭学、组织发展和评优等均与以上规定挂钩,有二门不及格课程者不能享受奖学金,违反以上规定者将取消享受困难补助、勤工俭学、组织发展和评优等资格。

措施:

1、 为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制定学风建设的奖励制度,包括《学习标兵评选表彰条例》、《英语四、六级统考奖励条例》、《计算机等级考试奖励条例》、《研究生考试表彰条例》、《学习进步奖评选表彰条例》、《学风建设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比表彰条例》、《创新与特殊才艺奖励学分条例》等,上述条例的细则附后。

2、 每学期组织针对公共基础课的学习竞赛活动,奖励成绩突出的同学及班级,具体实施办法附后。

3、 学生干部的选拔、评优和组织发展直接与学习成绩挂钩,

4、 班主任老师和年级辅导员应加强与任课老师的沟通,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并取得他们的支持。每学期,班主任和辅导员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学风建设的计划和措施,并向分管院领导及时汇报。

5、 每学年第一学期召开全院综合测评和英语统考表彰大会,第二学期召开学习标兵和考研表彰大会。

6、 建立学风建设调研制度,每学期根据学风现状拟定调查问卷,进行滚动调查,全面了解同学的学习态度、学习动机、学习表现、学习心理等情况,针对性的开展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学风建设工作会,3—4次学风建设座谈会。

7、成立学风建设机构,分为学风建设领导小组、顾问组和学风检查组(下设四个小组,由纪检部、学习部和各班学委、纪检委员组成)。

1) 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马汝建、张勇

副组长:徐庆国、黄明键

成员:由辅导员和班主任组成。

2) 顾问组:赵建玉、孟庆金、周燕

基础课教师

3) 学风建设检查小组组长:卢琦、张沂红

8、定期出版学风建设简报,在院网站开辟学风建设专栏,表扬优秀,鞭策落后,总结经验,把学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9、上述规定和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2008年1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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