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鼓励同学们努力学习,提高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对于公共基础课及专业课开展学科竞赛。
第二条 实施办法
(一) 竞赛办法
1、 公共基础课(英语、高数、计算机),采取分班考试的办法。由院学生会学习部负责搜集提供有关的考试资料,并安排监考人员,统一安排考场,统一批阅试卷。
2、 对于专业课,采取分专业竞赛的办法。由院学生会学习部协助有关专业教师出题,并安排监考人员,统一安排考场,统一批阅试卷。
(二) 奖励办法
1、 公共基础课竞赛中班级平均分排年级前三名者,颁发奖状。
2、 公共基础课竞赛中,单科成绩按比例评出2%的一等奖,5%的二等奖,10%的三等奖,给予相应的奖励。
3、 专业课竞赛中,按本专业人数的10%奖励,其中一等奖2%,二等奖3%,三等奖5%,给予相应的奖励。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2008年1月修订